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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么是“打印遗嘱”?有何形式?
发表时间:2022/10/13
 
 

什么是“打印遗嘱”?有何形式?


打印遗嘱是指先用电脑将遗嘱内容书写完整,再用打印机将遗嘱打印出来的遗嘱。


作为《民法典》中的新增内容,顺应了科学技术的发展需要,填补了法律制度上的空白。
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“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。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,注明年、月、日。”的规定。


订立打印遗嘱时应注意形式要件:


1、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(自然人且全程参与);

2、在遗嘱上的每一页签名,并注明年、月、日。



[法条链接]
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。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,注明年、月、日。


zui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 第十五条 民法典施行前,遗嘱人以打印方式立的遗嘱,当事人对该遗嘱效力发生争议的,适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,但是遗产已经在《民法典》施行前处理完毕的除外。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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